第326章 初到洪京,挨了一刀_大荒镇魔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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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6章 初到洪京,挨了一刀

  清晨,天色还未大亮。

  一些勤劳的农夫已经走出家门,来到田地里,小心翼翼的侍弄庄稼。

  宽阔的官道上,一匹银色的强壮小马驹,驮着一个气质不凡的年轻人,踢踢踏踏的徐徐前行。

  年轻人一身银衣,腰挂长剑,面容俊美,风度翩翩,深邃清亮的眼神随意的打量着周围,也掠过那些劳作的农夫。

  这个年轻人正是姜七夜。

  此地属于洪京近郊,离着北城门不足十里。

  为了便于了解洪京,他刻意降临在京城周边,想亲身走走,亲眼看看。

  毕竟对于洪京这座千年古都,他还是抱有不小期待的。

  他座下的马驹,是金银山。

  这段日子来,金银山在真武天宫的驯兽园里吃得好,睡得好,个头儿又膨胀了一大圈。

  虽然还是一匹马驹,但体型已经跟普通的成年健马差不多大了,力量甚至超过大多数健马,可堪一骑。

  虽然它有些不情愿被骑。

  但奈何它根本斗不过一头万年老怪,只能认栽。

  “传闻京城乃是天下首善之地,一路走来,的确没有个半个劫匪。”

  “只是,这京城周边的老百姓,日子过的也不咋地啊……”

  姜七夜看着那些面有菜色,衣衫褴褛,补丁摞补丁的农夫,不由的暗暗摇头。

  看来这天下都一个样,弱者无论在哪里都不好混。

  令他有些惊奇的是,远远的看到他经过,那些在地里干活的农夫,全都放下农活,诚惶诚恐的跪下来,对着他连连磕头以示尊敬。

  等他远去了,才慢慢爬起来,继续干活。

  这一幕,令姜七夜十分感慨,不愧是京城附近的老百姓,真是太有礼貌了。

  但不知为何,他心里有点不是滋味。

  对他磕头并非个例。

  但凡官道上经过一些衣冠楚楚的公子小姐,或者身穿官服的人。

  那些农夫也都会磕头致敬,毫无例外。

  姜七夜好奇的看着周围的一切。

  同时,他查看了一番萧无仙、左天行、叶云召等人的记忆,很快便找到了这一切的源头。

  在洪京这天子脚下,所有人明确的分为六个等级。

  一等:神官。

  二等:神血贵族。

  三等:勋贵。

  四等:官吏。

  五等:平民。

  六等:罪籍。

  等级森严,壁垒分明,难以逾越。

  洪京千里内,皇权深入人心,治安良好,世道稳定。

  但要说这里的人们活在天堂中,那也不搭边。

  仅仅从一些律法中,就能看出这个世道的残酷。

  以下等犯上等,罪责加倍。

  以上等犯下等,可罚银抵罪。

  也就是说,如果那些低贱的农夫,不向路上的高等人行礼跪拜,即便被人家一刀宰了,也不过赔几两银子的事。

  他们这种举动,只是京城脚下顺民们,用血领悟出来的生存之道。

  其实这些法律全国通用。

  只不过,一旦远离帝都,皇权无法深入,这些律法也成了摆设,最终演变成了赤果果的弱肉强食。

  毕竟,真正当权的神血贵族只是少数。

  而且因为某些原因,他们极少会离开洪京。

  这也导致洪京与皇朝其他地方的巨大差异。

  “唉,这世道,简直比前世的封建王朝都要落后和野蛮……”

  姜七夜摇摇头,有点失望。

  从小在寒阳城长大的他,只觉得这京城的空气味道都不对,把人驯服的像家畜,一点血性和尊严都没有。

  好吧,这等险恶的世道,弱者能活着已经不错了,又何必奢求太多。

  他骑着金银山,悠然的行走在宽敞的官道中央。

  走着走着,远处的巍峨城墙已经遥遥在望,他却渐渐发觉有点不太对头。

  现在时辰有点早,路上行人不算多。

  但偶尔经过的行人,却都对他指指点点。

  有的甚至报以幸灾乐祸的冷笑,仿佛在等着看他的笑话。

  他侧耳一听,很快明白了究竟。

  身后不远处,一辆普通的马车上,一对叔侄的对话传入了他的耳中。

  “小哲啊,京城不是我们灵风城那种小地方可比的,这里规矩大,贵人也多,出门在外一定要谨慎再谨慎。

  若不小心出了差错,冲撞了贵人,随时可能会丢掉小命的……”

  “叔,你都说了几百遍了,我又不是聋子,早就记住啦!”

  “嘿!你这孩子还不耐烦了?有叔在旁提点你,你该感到庆幸才对!

  你看看前面那个小年轻,虽然看起来出身不错,但明显是第一次来京,也没个人提点,竟然大摇大摆的走在路中央,这要有贵人经过,说不定就要倒大霉!”

  “叔,你咋就知道人家不是贵人?万一人家是京城哪个大家族的子弟呢?”

  “嘿嘿,你叔我在京城混了几十年,这点眼力还是有的。

  那小子身上的衣袍虽然做工考究,气质也不俗,骑的宝驹也金贵。

  但他身上没有任何京城世族的标志,而且明显一副没见过世面的样子。

  所以说,你小子要学的东西多着呢……”

  姜七夜听着身后叔侄的交谈,不禁摇头失笑。

  特么的,老子堂堂神变老怪,竟然被一个贩夫走卒给鄙视了。

  不过,当他仔细打量了一下周围,却发现被人鄙视,还是有点道理的。

  原来在这京城地界的官道上,走路的规矩也大得很。

  一些贩夫走卒,只能紧紧的贴着路边行走。

  一些富家子弟和威武官差,可以稍稍偏中一点,但也是贴边。

  道路中间,最平稳宽敞的地方,却都给留了出来,宁可空着,也没人走。

  也只有他一个人,骑着马驹,悠然的走在路中央。

  “这特么的……连走路都要分个等级,这日子还让不让人过了?”.ζ

  作为一位万年老怪,姜七夜表示有点不爽,对洪京的第一印象又下降了一截。

  “算了,老子是来成亲的,尽量不要生事,还是入乡随俗吧!”

  姜七夜自嘲的笑了笑,踢了踢金银山,让他贴边走。

  然而,金银山这会儿反而来了马脾气,就喜欢走中间的平地,不喜欢走路边。

  恰在这时,后方传来一阵轰隆的铁蹄声。

  却见四名骑着龙鳞宝驹的甲士,并排开道,轻驰而来。

  四骑后方几百米外,跟着一辆高大奢华的银色马车。

  再往后,还有三十多名甲士护卫,个个披坚执锐,威风凛凛。

  马车上插着一杆小旗,旗面上绣着一个三足的小兽图案。

  那是洪台八姓之一杨家的标志。

  姜七夜曾在杨洪舟的马车上,见过这种标志。

  很显然,来人应该是杨家的人,属于极其尊贵的神血贵族。

  刚来到京城,就遇上杨家人,要说是巧合,那也的确太过巧合了。

  姜七夜嘴角勾起一抹若有若无的冷笑。

  话说达到他这个境界的强者,已经渐渐不再相信巧合了。

  所有的巧合,都是命中注定,也算是另类的必然。

  四名开道的骑士,已经越来越近。

  这时,金银山却倔强的不肯打弯,似乎在以这种方式向姜七夜抗议,表明它绝不是一匹任人摆布的马驹。

  “呵呵,小家伙,你肯定没听过一句话,胳膊拧不过大腿。

  在你能够主宰一切之前,要学会苟,学会忍,知道么。

  等你什么拥有老子这般实力了,才勉强能够为所欲为。”

  姜七夜很是好为人师的给金银山上了一课,旋即稍稍用力,将金银山强行挪离了道中间。

  轰隆隆——

  四骑从旁轻驰而过。

  同时,姜七夜身上响起“铛”的一声重响。

  “嗯?”

  姜七夜眼神微眯,不由的心头火起。

  一个骑士在经过身旁的时候,竟然随手砍了他一刀!

  这特么的!

  虽然也怪老子没躲,但你也太不讲武德了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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