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 10 章 第 10 章_摄政王的1/2婚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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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 章 第 10 章

  环境使然,秦嫀练就了一手簪花小楷,还算拿得出手,只不过跟赵允承的字比起来,还是差了些。

  所幸赵允承只看书信的内容,从不会挑剔秦嫀的字写得如何。

  这夜看完信,容王怔怔出了一会儿神,然后将那信仔细折起来,装回盒中。

  再过三日,就是黑衣回来的日子。

  秦小娘子送来的东西,断不能留在摄政王府。

  容王想着这些,起来披了件薄衫,走到书房,取出宣纸,又自己磨了墨,开始书写接下来半个月,要给秦嫀的书信。

  一连写到深夜,足足有七八封的样子,容王才面露满意。

  这些书信,他交给自己的心腹,吩咐下去,隔日给秦府送去一封。

  至于秦小娘子的回赠,先收在南城的宅子。

  同天下午,秦嫀收到未来夫婿的回信,里面写着,他现在住在国子监,而南城的宅子最近在重新修葺,不远,就隔着两里路。

  秦嫀看了眼那胡同的名字,还真不远,便笑了。

  男人还在信中说,感谢她送的那方绣帕,他会随身带着的。

  算了算,二人也有四五天没见,所以说古代就是不方便,通个书信还得折腾大半天,想见也不能随便见。

  秦嫀心中想念他得紧,便提笔回信,邀请沈郎君到广聚轩吃酒。

  大乾朝纵然民风彪悍,也没有婚前总是见面的道理。

  可是这秦小娘子,总是语出惊人。

  容王把信中那几段思思切切,反反复复,仔细看了几遍。

  想到接下来有半个月的时间空白,什么也不能做,心头绷紧;然而转念一想,醒来就能拆阅好几封信,快乐是成倍的。

  再者,醒来就差不多成亲了,这样想想倒还能接受些。

  容王记下时间,第二日中午,他仍着一身白衣,骑马到广聚轩赴未来妻子的约。

  还是那间小厢房,一道窈窕的身影在里边候着,倚着竹榻上,手中握着一本书,却是坊间话本。

  此人正是秦嫀,正看到小姐和书生园中私会的桥段,看得津津有味。

  丫鬟沐芮守在广聚轩门口,时而翘首以盼,时而有些紧张心虚,这未来姑爷,怎地还不来?

  忽地,一道高大英武的白色身影终于出现,沐芮上一次见他,并不知道这位郎君就是三娘子的未来夫婿。

  此刻自然是知道了:“沈郎君万福,奴婢沐芮是三娘子的丫鬟,请沈郎君随奴婢来。”

  赵允承亦不多话,颔首随她进去。

  守在厢房门口的月英,远远看了一眼容王,便赶紧垂着眼,不敢多看。

  “三娘子就在里边,沈郎君请。”沐芮恭敬道。

  闻言,赵允承整了整自己的衣襟,这才推门进去,然后便对上一道横卧着,正在娇笑的背影。

  那禯纤得衷的背影,轻纱薄布地纠缠着,起伏有致,曲线玲珑,好比赵允承最爱的山水图。

  可是会笑的山水图,他却是第一次欣赏。

  男人窘了窘,转身关上厢房门,以免春光外泄。

  “笑笑。”他喊了一声。

  秦嫀在竹榻上听到这把声音,先是愣了一下,回头明眸善睐地睇了一眼赵允承,旋即浅笑开来。

  头上的步摇,随着女郎的动作,微微晃动,明亮亮的,衬得女郎的面容灼若芙蕖,柔情绰态。

  “修晏来了。”秦嫀放下书本,细腕上的碧色玉镯轻轻碰撞,发出金石之声,清脆悦耳,却都不及她的黄莺之声,令人神怡。

  容王何曾跟哪个女郎这般亲密过,更不用说有人甜甜地喊他的字,顿时脸上一热,垂眼行了个叉手礼:“小娘子。”

  “你……”秦嫀微微愣了一下,然后好笑地轻叹了声:“你呀。”她走到容王跟前,面露无奈:“我们都快成亲了,郎君还是这般多礼。”

  容王微笑:“礼不可废。”

  秦嫀也笑,双手握住容王的手:“好,你守你的礼,我自疼我的夫君。”

  这话说得……容王的眼帘都颤了一下,正琢磨着呢,忽而瞧见女郎云髻上斜插的一支步摇,在眼前晃动,而后感到左手背温热,一抹柔软的触感稍纵即逝。

  “……”容王屏住呼吸,漆黑的眼珠子瞧着秦嫀,忘了动弹。

  因为他怎么都没想到,小娘子竟会亲他的手背……真是……匪夷所思。

  离奇的是,他竟是受用的。

  秦嫀亲了亲容王的手背,然后握着这双男子的手细细摩挲,发现心上人的掌心处有些薄茧,想必是练武留下的。

  真是个名副其实的世家子。

  但即便如此,它仍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,十指修长,骨节分明,称得上赏心悦目。

  于是秦嫀执起容王的另一只手,把右手背也笑着亲了。

  “四五日不见,奴家想郎君得紧。”她抬头笑道,然后望着桌子那边:“郎君快入座。”

  容王堪堪回神,只觉得双掌和脸颊都烫得很,有些恍惚,浑浑噩噩地就随着未婚妻坐下了。

  不多时,伙计送进来一桌酒菜。

  均是精致新鲜,适合夏季吃酒的清爽小菜。

  秦嫀拿起酒壶,给身边的男人倒了酒,素手执起杯子,笑吟吟地送过去:“郎君,吃酒吧。”

  “多谢……”容王俊容窘迫,双手抬起,很是犹豫了一番,想了想,这才直接握住小娘子的柔荑,在掌中合拢,然后吃酒。

  反正婚期已近,他和自家小娘子迟早是夫妻。

  这般也不算唐突。

  想通了这点,容王的身体不再紧绷,而是心安理得地享受小娘子的侍奉。

  听着小娘子的柔声细语,嘘寒问暖,心情大好。

  如若这就是成亲的感觉,赵允承倒是有几分遗憾,怎么没早点遇到小娘子。

  容王在广聚轩,吃了三壶酒。

  回府的时候,天色已是不早,高远近身伺候,闻见王爷身上的阵阵酒味,一片诧异:“王爷出去吃酒了?”

  之所以敢这般问,自是因为王爷此时红光满面,神情疏懒,瞧着没有砍头的危险。

  再说了,该紧张的日子还没到呢。

  现在慌还早了些。

  “嗯。”容王笑笑:“去备水来,本王要沐浴。”

  高远也眉开眼笑,赶紧点点头:“王爷稍等,小的马上去准备。”

  这是五月下半月的最后一日,待今晚子时一过,白衣便不再是白衣。

  容王想到这儿,一个激灵,从榻上爬了起来。

  想到还没有写信的事,他的酒意吓醒了一半。

  “差点忘了……”容王喃喃,起来披上衣服,去书房写信。

  半个月里发生了很多事,挑重要的一一写下来,写得容王手腕发麻。

  然后回头一看,因为时间紧迫,而且喝了酒的缘故,这信通篇都是龙飞凤舞的狂草……

  容王汗颜,也不顾上黑衣看不看得懂,便将信折起来,往枕头底下一塞。

  就寝。

  按理说,意识在睡着的时候换过来,也不会惊醒。

  至少白衣每次醒来的时候,天已大亮。

  他却不知道,黑衣的意识每次从禁锢中挣脱出来,都会惊醒。

  在昏暗的卧房中,刚刚睡着不久的男人,缓缓睁开黑沉沉的眼睛,就像睡了一个长长的觉,现在终于苏醒了。

  满眼都是锋芒。

  这一天夜里,整个摄政王府,寂静无声。

  特别是子时一过,连鸡狗都安分老实。

  似是预知到了危险般。

  伺候赵允承多年的高远,在临睡前严词吩咐下去,从明早开始,王爷要恢复处理政务,府里但凡喘气的,都仔细着皮。

  深夜的卧房亮起了灯,却没人敢进去打扰。

  因为走着进去,却未必能走着出来。

  曾有一次,一名新来的宫婢不信邪,夜半无人时,推门进了亮灯的王爷卧房伺候。

  那夜里,整个王府都听到了凄厉的喊叫声。

  要是高远再去得晚些,那宫婢就死了。

  独自坐在床榻上的冷峻男人,面容还是那张面容,壳子里装着白衣的灵魂时,清贵,侠义,翩翩公子,而装着黑衣的灵魂时,阴郁,邪谬,怨气缠身。

  他不像是人,倒像是地狱里爬起来的恶鬼。

  连那双清亮出彩的凤眸,也变得有些血色弥漫。

  随手翻开枕头,黑衣拿起那封墨汁还没干透的信,抖开来初略看了一遍。

  城府深沉,心思敏锐的男人,一眼就看出了,这字写得仓促。

  以及这屋里淡淡的酒气……黑衣侧头认真地嗅了嗅,嗅出这是上好的桂花酿。

  香气浓郁,酒味清纯。

  他阴笑着舔了舔唇,觉得甚好,酒、色、财、气,看来白衣也要堕落了。

  这抹笑意,在看到白衣流放了淮南崔氏时,僵了那么一下,旋即冷哼:“妇人之仁。”

  黑衣在心里辱/骂了白衣一百句蠢货之后,方才继续看信。

  除了这件事,倒是没有什么异常。

  但这就是最大的异常。

  白衣是个很规矩的人,虽然他自诩洒脱不羁,啧,但实际上总是被条条框框束缚。

  比如每个月的书信,那小子从来不会怠慢。

  用狂草敷衍他,就更不可能。

  这个半个月里,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占据了白衣的心神,让他连写个信都这么仓促敷衍,心不在焉。

  真教人想知道。

  赵允承将信凑到烛火边点燃,然后扔进旁边的铜盆。

  火光将他的脸,照得忽明忽暗。

  高远起夜,披着衣服出来看了一眼王爷的卧房,果然已经亮了灯。

  这是赵允承的习惯,每个月的月头和月尾交接之时,赵允承必然会连夜伏案工作。

  直到天亮,王爷就会穿上一袭黑底绣九条金龙的官服,出门上朝。

  这就意味着放风了半个月的朝廷大臣们,马上要迎来被摄政王支配的恐惧。

  所以初一真不是个好日子。

  一般能够称病不上朝的老臣都这样做,剩下的没胆子倚老卖老,只能缩着脖子老实上朝。

  一大早,宫门口,马车成群。

  官员下马车,结伴前行。

  这是规矩,官员的马车不得驾入宫门,如果说这些前来上朝的人里,谁的马车有资格直接进去,那么就只有摄政王赵允承的马车。

  不过这位摄政王向来行事乖僻,有时候不一定是乘坐马车。

  比如今天,那位披着一件猩红披风的煞神,骑着一匹通体黑亮的骏马,从官员们身边呼啸而过,真真能把人吓死。

  “这摄政王真是的……若是撞了人如何是好……”那个险些被撞的老官员吹胡子瞪眼地怒骂道。

  “快别说了。”一个同僚阻止他,唏嘘道:“你我的性命在他眼里,你觉得重要吗?”ωwW.QQXSNΕW.℃ΟΜ

  那个抱怨的官员,被同僚说得哑口无言。

  是啊,赵允承又怎么会在乎他们的死活。

  那位凶神恶煞,眼里揉不得沙子摄政王,只怕巴不得把他们一个个只拿俸禄不办差事的老臣子,活活弄死才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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