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5章 第25章_我见月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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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5章 第25章

  程榆礼照旧起床比她早,秦见月醒来在陌生的卧室,一时不知今夕何夕,她定睛细看在搁置在床前为她备好的干净睡衣,缓缓坐起。

  程榆礼在楼下坐着,穿一身休闲的衣裤,像一位秋日赋闲的居士。他正俯身往案上的一鼎香炉里嵌入一炷倒流香。翩若游龙的烟尘袅袅下坠,一缕缕灌满这鼎小山形状的香炉。

  清淡的香味涌入秦见月的鼻息。眼里是腾云驾雾的仙气之美。

  听到脚步声,他抬眼望来。

  秦见月头一次喝这么多酒,嗓子沙了些:“我有点口渴。”说罢就往厨房去。

  身后是他的淡声提醒——“不要去冰箱找,这儿有热的。”

  秦见月脚步一滞,恍然记起妈妈那句“不许吃凉的,当心孩子怀不上”,并不知道程榆礼是什么样的意图,但犹豫这片刻,新婚的第一天早上,她突然就为他们是否有对等的婚姻观念而担心。

  然而还是听从了他的话,为她倒好的热水已经变温。

  秦见月站着咕噜咕噜灌了几口水。

  “这个味道好不好闻?”程榆礼问她。

  “有点像那个,大雄宝殿的。但没有那么浓。”

  被她这个形容逗笑,他说:“是檀香。”

  她忍不住评价说:“好精致啊。”

  秦见月见过有一些男人追求表面亮眼,维持着假模假样的帅气,穿干净的球鞋和t恤,一进到他家里却好像进了狗窝。

  而程榆礼的干净是自内向外,真实流露的。

  男孩子的帅气可以靠五官和打扮来撑,但一个男人的谈吐和气质是装不出来的。

  他有自己的一套生活品质,所谓的洁癖也是用来规整自我,并不对别人有刁钻的苛责。

  程榆礼将小山香炉放进客厅里的壁龛。蒸腾的雾气似乎让那堵墙活了起来。

  秦见月继续喝她的水,无意看到桌上摆着一副框架眼镜,好奇问:“你戴眼镜?”

  他说:“右眼有一点度数,雨天开车会戴。”

  她把眼镜拿起来递给他,请求说:“戴给我看一看好不好。”

  程榆礼大方地接过去。

  明明不过是一副很普通的黑框眼镜,他将镜框推上鼻梁。眼镜瞬间就变得高档了起来。

  秦见月看着他不由出神,端着那杯温白开,久久凝视。

  有一段时间,程榆礼的位置在教室最角落的窗户边,看黑板做题的时候他会戴上眼镜。秦见月有幸见过几次,她在楼下抬头看着他的教室窗口,只要窗帘不合上,她就能贪恋地看他一会儿。

  至今还记得,那时戴是一副银色边框的眼镜。

  戴不戴眼镜,样貌都没有太大变化,因为程榆礼的长相本就是清秀斯文的,眼镜也很适合他。

  相处的这段时日,她已经很少再从程榆礼的身上看到过去。她认识到的是一个崭新的温润的男人,不仅仅只是那个眼神淡漠的少年。

  但难免还是会有一些瞬间,让眼前的男人再一次和那个少年的侧影重叠上。

  程榆礼失笑:“你这是什么眼神?”

  秦见月脱口而出:“就是想起以前——”一瞬间,她意识到自己失言,忙住了口,脸颊泛红。

  “以前?”程榆礼饶有兴趣抓住她的言辞,“以前就认识我?”

  秦见月躲开视线:“不是,只是听说过,你还挺有名的。”

  “听说过。”他浅浅笑着,点头,“嗯。”

  眼镜被取下,放回去。他意味深长说道:“也听说过我戴眼镜?”

  “……”完了,圆不上了。

  秦见月忙岔开话题:“我今天有空,把家里东西搬过来吧。”

  她在兰楼街还有很多行李没搬。程榆礼的意思是可以买新的,他认为适当更换家中物件能够保证生活品质。

  但是秦见月是个念旧的人。在这方面并不苟同。

  “好。”

  “嗯。”秦见月埋着头要往前走。

  程榆礼却稍稍挪步,挡住了她的去路,有点恶作剧似的行为。

  她不解地问:“你想说什么?”

  沉默片刻,他注视她,不怀好意开口说道:“我在想,我好像还没有问出你的那位学长叫什么。”

  秦见月抓了抓头发,局促地说了一句:“……你不认识的。”

  他轻哂一声:“还没说就知道我不认识了?”

  并不想露出任何一点从前的蛛丝马迹,打算躲开他的追问,秦见月胡乱地扯了个谎:“姓张。”

  程榆礼闻言,煞有其事地低头思考起来:“姓张?三中有姓张的帅哥吗?”

  “……”

  “张叙辰?”

  “你不要乱猜,我不会说的。”

  他不依不饶地堵着她的路,躬下身子看她的眼睛,似笑非笑地问:“喜欢多久了?”

  秦见月很坚持:“都说了不要再说这个了。”

  程榆礼说:“你别告诉我,到现在还念念不忘。”

  她总算有点儿着急了:“程榆礼,你咄咄逼人。”

  他笑起来,揉揉她的头发:“不好意思,我有点八卦。”

  “停止你的八卦。”她皱着眉。

  “好好好,不说了。”程榆礼放下那点好奇,用指腹搓了搓她拧起的眉心,没再戏弄她,而后指着外面的花园说——“今天有人来给你送东西,出去看看?”

  “嗯?”秦见月还挺好奇,“给我送东西?什么啊?”

  她一边说一边往外面走,赫然看到一辆粉色的超跑停在外面。

  “店员开过来的,说是——”程榆礼倚在门边回忆一番,把对方的话复述给她,“内娱第一萌妹的礼物。”

  “……”秦见月一脸复杂,“好吧,是我朋友。”

  她万万没想到齐羽恬竟然出手这么大方。

  因为一直在外地拍戏,昨天婚礼就给她请过去几个化妆师,齐羽恬本人却没到场,晚上有给见月发消息。但她那时忙着恩爱,也没有回复上。

  她看着这辆车,感慨万千。

  也不知道大家怎么都不约而同爱送她车呢?秦见月真的不喜欢开车。

  遥想当年在学校一起为了省零花钱,紧巴地吃泡面的日子,短短几年便已经一去不复返了。

  起码对齐羽恬来说,是时过境迁。她现在可以豪爽地一掷千金送见月一台车,但秦见月却无法回赠。有一些距离早在人生的岔路口就不知不觉被拉开。

  秦漪对她说:小程都这么能挣钱了,足够养你一个老婆。

  可她很清楚,程榆礼的富裕并不属于她。也不能够成为她炫耀的荣誉。

  还是唏嘘。

  秦见月给齐羽恬发消息:太贵重了啊,还不起。/苦涩/苦涩

  齐羽恬:谁要你还了?

  齐羽恬:我结婚的时候你来给我演几个节目就好。/耶/耶/耶

  秦见月笑着,心头一暖。她回:嗯。

  这天,秦见月回到家中整理书桌,顺走了一些日用品,堆放了十多年书的桌子就这样被清空了,从未见过它如此干净,异常的面貌,还有几分奇怪。

  空荡的桌面上最终只摆着一本牛皮封面的本子。

  不难看出,它早已泛黄褶皱。秦见月就这么看着她这本高中时期的日记本,反复地在带走和留下之间迟疑不决。

  她翻开到最后一页,没再去读那些密密的文字,只看到角落里的页数。

  page129。

  她习惯一页只写一篇日记,129篇日记,全部都是第二人称。

  就像129封没有寄出的情书。

  “好了没!还有东西吗?!!”楼下请来搬家的大叔突然吼了一声。

  秦见月从深不见底的回忆里抽身,把日记本揣在包里:“来了来了!”

  最终出于担心秦漪或者秦沣随意进出她的房间,秦见月还是把日记带走了,和它习惯性放置在一起的,是那本被她翻来覆去读了三四遍的《洛阳伽蓝记》。

  秦见月特地找来梯子,将日记本塞到了书柜的最上面一层。

  她舍不得丢弃,但也决心不会再看。

  他们有值得期待的更灿烂的未来,她终于慢慢接受过去已被定格在那一年的6月2日。

  那一天是一道分水岭,在山岭的后面藏着一个不为人知的秦见月,为她注定被人潮吞没的宿命唱着最后的挽歌。

  少女的心事是孤岛,岛上的她捧着孤寂凋零的爱意,在不见天日的漫长时光里,连同她雨打风吹的青春,被海水无声无息地吞没。

  没有人会知道它的存在与葬送。

  站在梯子上,将本子嵌在书柜的最里层,紧紧贴墙。秦见月就这样伸着手,许久没有动弹,手臂都变得僵硬。

  “啪嗒!”

  另一只手上的书掉在地上。

  秦见月慢慢往下面爬。

  一道身影已经先她一步折下,拾起书本。

  “怎么还看这个?”程榆礼也是有点不客气地就翻了起来,几眼瞄过去,很晦涩的文字,“看得懂?”

  “多看几遍就懂了。”她将书夺过去。

  因为这本书,又想起另一件被虚荣心挑起的荒唐事——

  晚自习结束之后,她为了跟上从上面楼层下来的程榆礼,拉着齐羽恬一路小跑。

  放学人多,她们被堵在楼梯转角。上了一天课,眼含倦意的少年从楼下迈步下来,步伐懒倦。

  秦见月见势插入队伍中,顺利地“贴”在了他的身后。

  抱在手里的书不小心掉在地上。

  是齐羽恬帮她捡起,并好奇问道:“什么书啊?洛阳什么记?这字读什么?讲什么的?”

  秦见月掀起眼皮看着他纤白洁净的后颈,还有柔软的黑发。

  “就是,从前在洛阳有个寺庙叫伽蓝寺,讲的就是和这个佛寺有关的一些知识。”在略显嘈杂的楼道里,秦见月字正腔圆,稍稍提高声音讲完这一句话。

  偶尔,也会在他跟前发生,这样十分刻意的表演和卖弄。人对陌生人如何产生兴趣?条件之一,是那位陌生人有和自己趣味相投的一部分。

  下一秒,秦见月得到齐羽恬的夸赞——“哇塞这听起来好厉害,怪不得你语文都能考150。”

  突如其来的夸赞又为她提高了一点“回头率”。

  然而,不要说回头,程榆礼连步子都没顿下来半分。

  他是……真的没有听见吗?

  终于到一楼,走到广场,人潮散开。

  程榆礼步伐走得越发匆匆,很快就消失在这片滚滚流动的少年身影之中。

  秦见月的卖弄失败了。

  说不上失望,意料之中的被忽视已经让她习以为常。

  而程榆礼此刻却看着她轻轻一笑,间接地告诉了她“实情”。他声音轻淡,语调倒有点佩服的意思——“以前替我们班班长买过这个,没想到你居然也喜欢读。应该让你跟他交流交流。”

  秦见月愣了愣,一下成了哑巴。

  最终忍不住苦笑了一声,笑她一厢情愿的徒劳。

  “是吗?”

  秦见月又跟着程榆礼去见了一次奶奶,是沈净繁很想见她,喜欢听她唱曲儿。不过这回倒不是在她那低调奢华的四合院,沈净繁去了一趟青隐寺做义工,晚上叫程榆礼去庙里接她。

  祖孙三个人到外面用餐。

  奶奶是个好相处的人,她不像程妈妈那样面子上装着假随和,反而人很直率,因此喜欢就是真的喜欢,不喜欢也不会藏着掖着。

  秦见月喜欢和她聊天:“奶奶您在庙里做义工多久了。”

  “早得很,我年轻时候就皈依了,到现在少说也有四五十年了。”

  沈净繁是个一开口唠就停不下来的,在菜馆里,她衔着一口糕点,含糊地说,“那时候庙里头香火倒是没这么好,特别是咱们这一带,没有南方那么热衷拜菩萨,道场都在南边儿。也就是这两年开始人多了些,平日里也忙。”

  秦见月似懂非懂地点头,悄悄牵了牵程榆礼的袖子:“皈依是什么意思?”

  程榆礼尚未开口,老太太抢在前面解释:“皈依佛门呐,皈依。”

  秦见月一惊,又悄悄跟程榆礼说:“那怎么办,我刚刚点了肉。”

  他憋不住笑:“没听过一句话么?酒肉穿肠过,佛祖心中留。”

  说时迟那时快,一筷子鸭掌被夹进嘴里,沈净繁竖着大拇指赞叹:“这芥末鸭掌,够地道。”

  程榆礼也抬起手,一筷子夹到见月的碗里。

  她咬进鸭掌,呛得差点一口气没喘过来。

  身体在和入侵的食物作斗争。

  奶奶的声音再次传来——“我记得从前咱们总来这家吃,老菜馆儿了,这老板跟我可熟。”

  程榆礼微笑说:“您记性倒是好,我怎么不记得了?”

  “你怎么不记得了?”沈净繁呵了一声,“你那会儿多小啊,跟小杨、小九在这胡同里撒丫子乱跑。踢什么破球把人家玻璃给cei了,大半夜的上咱家门讨说法,你爷爷让你给气得大半夜上医院,你不记得了?”

  程榆礼是真没印象,失笑说:“那球指定不是我踢出去的,八成是钟杨那孙子给嫁祸了。”

  沈净繁也笑眯眯:“我寻思也是,他是挺没规矩。”

  程榆礼想了想,忽的问一句:“小九是谁?”

  沈净繁啧了一声:“怎么连小九也不记得了?夏叔叔他闺女,高三跟你一个班来着,后来出国了,没印象了?”

  程榆礼若有所思点头:“您不提我都快忘了,她还有这么个诨名儿。”

  “是啊,那时候还说给你俩定个娃娃亲来着。这么一算,你爷爷给你找的这亲家也够多的。”

  秦见月总算嚼完了鸭掌,她拿着纸巾擦着被芥末催出的滚滚热泪。

  沈净繁话说一半,才意识到什么,拍了下自己的嘴巴:“嘿哟我这嘴,瞎说什么呢。净在这哪壶不开提哪壶呢。姑娘你别介意。”

  秦见月勉力微笑:“没事的。”

  程榆礼一边帮她倒水,一边问沈净繁:“夏叔叔这几年怎么样了?”

  “他呀,这得问你爸妈了。我能关心这些事儿?”

  沈净繁说着,又意犹未尽夹一只鸭掌啃了起来:“我只知道他闺女回来了,你要是碰上了就跟人打个招呼,怎么说也是小时候穿一条裤子长大的,有的时候人这情分还得自个儿主动去联络,说断就断怪可惜的。”

  “嗯。”程榆礼淡淡应,“知道了。”

  再后来的话题就回到秦见月身上,她便漫不经心地扯了几句。

  墨菲定律。越怕出事,越会出事。

  有时候你越忌惮什么东西,它偏偏就会猝不及防地出现,扼住你的咽喉,撞碎你的光荣。

  和奶奶吃完饭,约莫半个月以后的某天,程榆礼下了班说带秦见月去逛逛超市,买些生活用品。

  那天她休假,正好在手机上刷着做菜小视频,忙应道:“好啊!”

  秦见月在备忘录里记录下她需要购买的菜谱,下厨的欲望强烈,她逛得心潮澎湃。

  程榆礼是负责帮忙提东西来的,也不知道她要买些什么,走在各种为抢折扣菜的大爷大妈之间,他的存在和超市氛围不大相符。

  但程榆礼本就没什么架子,好脾气地跟随她各种走动。

  “我去买点牛奶。”他忽然想起什么,指了指旁边的冰柜。

  “好,分头行动。”秦见月走到蔬菜货架这边。

  她挑了点菌菇、青菜、茄子。又去称了一点肉类和鱼类。拎着满满一大袋东西,过去找他。

  程榆礼挑东西很慢,毕竟是个追求生活质量的人,他需要挨个端起来看牛奶的生产日期。一定要是当天新鲜的才能入他法眼,于是就这么一整个货架都被看过去,仍然没有挑到中意的。

  一股炽烈的香水味冲进鼻腔,余光里是一个披散着扎眼的粉色头发的高挑女孩。

  挨得有点紧,程榆礼以为他是挡了人家的路,侧身要让。

  一抬眼发现夏霁正笑眯眯看着他——“我都杵这儿两分钟了,你愣是没看我一眼。”

  放下手里刚刚过目的牛奶盒,程榆礼又拿起另外一个,似笑非笑应承她的话:“还让家里惯着呢?”

  “什么意思?”夏霁贴着冰柜,歪头看他。

  程榆礼戏谑道:“哪个单位能让你染这头发?”

  “别瞧不起人好不好?我现在做主播呢!”

  他淡淡的:“是,你厉害。”

  视线扫过货架,继续找合适的牛奶。

  “欸你能别这么冷漠?一会儿要不要一起共进夜宵?”

  “拒绝。”程榆礼终于抬头正眼看了看她,轻描淡写的语气里却不无骄傲,“我太太说要做饭给我吃。”

  被重重的袋子勒红了手指,血液的凝固让手变得麻木。

  藏在货架后面的秦见月慢吞吞收回视线。

  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,她看到夏霁脸上漾起的笑。

  这种时候应该想什么呢?

  想到那一天晚自修结束的拥挤楼道里,她的表演没有成功等来他的回眸。

  被忽视太多次,这都不算什么了。

  直到在人潮拥挤的广场上,她看着逆着人群跑过来的女孩冲他挥手:“程榆礼你快点啊,快没车了!”

  秦见月站在没有路灯照得到的一块地砖上,听着齐羽恬对她夸夸其谈,眼里是他跟随着少女一同离开的身影。

  她对他的无视习以为常,但又不免因为这样的相伴而有所落寞。

  齐羽恬把那本书揣进秦见月的书包,也抬头看到如影随形的那两个人:“欸?程榆礼啊,那是他女朋友?”

  那应该是秦见月第二次见到夏霁。

  第一次是程榆礼为躲避她,摔掉自己的手机。

  她以为,他是讨厌她的。

  而说到底究竟讨不讨厌,其实她一个外人很难猜测判断。

  毕竟人跟人的关系,本就很难用交好或决裂这样简单的方式界定。

  相处不了的人,也可能自有他们的磨合期。

  相处融洽的人,也不乏下一秒老死不相往来的例子。

  “不知道。”秦见月呆呆地回答齐羽恬,“可能是吧,看着还挺亲密的。”

  有的人因为缘分和运气相遇,又因为更多一点的缘分和运气而结合,这样的关系就像一个蝴蝶结,它华丽精美,但不牢固,轻轻一扯就散了。

  有的人之间,远隔千山万水,联络与瓜葛都变淡,提起名字都不会再次放到一起,但他们的命运早已在最初就被缠绕,成为一个不起眼的死结。

  狭路相逢的温情碰到知根知底的细水长流。

  “夏叔叔”会让他惦念关切地问一声是否安好,小九是他童年故事里的秘密主角。

  秦见月以为藏起日记就能够让她不为人知的孤岛沉没。但真的到了注定来临的这个时刻,被推到人生的某一个路口,一切都会卷土重来。

  她藏在货架后面,看着程榆礼在货架与货架之间仔细寻她。

  他走过冷藏区、走过水果区,走完整个超市,折返回来再找一遍。

  他的身影也说不上焦虑匆忙,程榆礼不是一个会焦急的人,他有着用不完的耐心。只不过比往日步伐要快一些,时不时低头看一下手机。

  聊天框里显示着他发来的两个字:人呢?

  作者有话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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